-
2022-11-07 17:28 -
来源: 本网 -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
分享到: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5月9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经联合努力,为31名农民工追回全部欠薪29万元。
反应迅速,及时介入
4月25日,大朗人社分局接到洋乌村来电报称其辖内某车间出现集体欠薪情况:车间老板陈某拖欠31名工人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4个月的工资未发放,欠薪总额29万元,员工到车间讨薪,但车间老板陈某明确表示缺乏支付能力,引起员工不满。
接报后,大朗人社分局监察员迅速到场协调处理,经核实,车间老板陈某上述欠薪情况属实,当事31名工人于2021年年底已离开并另行择业。该车间于2022年初已停止生产。因陈某未按此前承诺向工人们支付工资,31名工人于是集体前往大朗镇洋乌村,到生产车间找陈某讨要说法,要求陈某立即支付工资。监察员了解情况后,安抚好员工情绪,并约定车间老板、房东和员工在4月26日进行协商。
4月26日,监察员结合实际案情,考虑到该车间并无办理营业执照等因素,为加快处理该案件,在当天邀请到大朗法庭到场共同处置,保障员工工资能落实到位。
强强联手,妥善化解
经与大朗法庭共通信息,了解到车间老板陈某此前因拖欠房东租金90万元,已被法院判令支付上述租金。法院还依房东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查封了该车间的机器设备。相关判决已生效,房东正准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工人欠薪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经大朗人社分局、大朗法庭与房东沟通,房东表示同意全额垫付工人欠薪后向陈某追偿。该垫付款项届时将从查封拍卖机器款中优先受偿。经约定,房东在5月9日向31名工人现场办理支付。
为避免产生不确定性因素,由大朗法庭在4月26日当天就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确认陈某拖欠31名工人29万元工资,并当即现场将裁定文书送达给工人,以打消工人们担心陈某跑路拿不到欠薪的顾虑。
5月9日15时,大朗人社分局联合大朗法庭现场办公,见证房东在案涉车间发放垫付工资29万元。31名工人陆续到场领取工资,对本次案件处理结果感到十分满意。
下来,大朗人社分局将继续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为工作重点,发挥部门联动优势,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快捷、高效渠道,确保合法权益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