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朗中心花苑一期红梅单元申请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公示说明
  • 2024-11-06 17:19
  • 来源: 本网
  • 【字体:    打印
  • 分享到:
  •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东莞市大朗中心花苑一期红梅单元申请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大朗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 

一、增设电梯项目及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中心花苑一期红梅单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时间:2024年09月06日
    增设时间:2024年02月01日(方案公示)-2024年09月18日(竣工验收)
    项目地址:东莞市大朗中心花苑一期红梅单元
    申请人:东莞市大朗中心花苑一期红梅单元业主代表 丁美林  

申请专项补助资金:150000元
二、拨入账户信息
    户名:丁美林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

银行账号:621660 70000 2300 075  

三、公示地点
    东莞市大朗中心花苑一期红梅单元楼梯出入口处、小区公示栏、大朗镇政府官网。
四、公示时间
    2024年 11月06日- 2024年11月12日,共7日。
五、公示图件
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协议书
六、公示意见反馈渠道
    1、东莞市大朗社区

2、邮寄地址:东莞市大朗社区居民委员会金丽路54号   邮编:523770

3、东莞市大朗社区咨询电话:0769-83311491

4、大朗电梯办咨询电话:0769-82816611

七、相关说明
    1.有限反馈日期为:2024年11月06日- 2024年11月12日,共7日。逾期视为无效,不予采纳。
    2.有限反馈意见:需提供书面资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附件: 东莞市大朗中心花苑一期红梅单元(补助公示图)-Model.pdf 附件: 东莞市大朗中心花苑一期红梅单元-补助资金协议书(1).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