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 2024-12-1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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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你(详见《行政处罚告知书》(东市监罚告〔2024091127A02

因你公司已没有在登记的住所开展经营活动,且通过住所、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上述执法文书,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东市监罚告〔2024091127A02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行政处罚告知书》(东市监罚告〔2024〕091127A02号)-广东鸿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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