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朗镇环保专业基地第二次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第一次)
  • 2023-02-2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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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东莞市大朗镇环保专业基地第二次规划调整

  建设单位:东莞市兆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规划概况:

  东莞市大朗镇环保专业基地是东莞市七大环保专业基地之一,位于东莞市大朗镇中部。基地原定位为整合本镇现有的洗水、印花企业,以及承接凤岗、塘厦、清溪、樟木头、谢岗、桥头、企石、黄江等上游区域部分洗水、印花企业。基地于2021年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东莞市大朗镇环保专业基地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大朗镇环保专业基地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东环函〔2022〕43号)。

  基地定位为以洗水、印花和漂染为主要工艺的专业生产基地,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6164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毛衣洗水12.1万吨产品/年、牛仔洗水2.8万吨产品/年、印花0.4万吨产品/年、漂染1.5万吨产品/年,合计16.8万吨产品/年。基地生产废水产生量应控制在14970m3/d以内,其中毛衣洗水废水、河水净化浓水和集中供热系统废水产生量为7802.5m3/d,印花废水、漂染废水和牛仔洗水废水产生量为7167.5m3/d。各类废水须分类收集处理,其中60%(即8982m³/d)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其余40%(即5988m³/d)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由于当地政府用地规划调整,基地拟对原用地面积进行调整,将西北角的49.6亩地块划出基地,同时重新优化基地布局,保持建筑面积和产业规模不变,排污指标不变。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十四条“对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基地本次规划调整后,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基地第二次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与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启动规划环评工作(规划资料、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等资料的收集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报告书内部审核;专家评审;报告书修改报批等。规划环评工作开展的同时,同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说明编写。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现状回顾性评价;2、规划调整内容和工程分析;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6、环境风险评价;7、清洁生产和准入条件;8、三线一单;9、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0、规划方案综合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11、环境管理、监测计划与跟踪评价;12、评价结论等。

  三、公众参与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详细了解本规划调整的有关情况,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文末链接)等提交至建设单位,反映与本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规划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目前该规划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对该规划的了解、带来的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该规划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兆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大朗镇富民工业城水新路239号

  联系人:马贵长

  电    话:0769-83203333

  E-mail:332755042@qq.com

  东莞市兆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220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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