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隆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2024-12-21 14:5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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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20240016074

项目名称东莞市隆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大朗新宝三街3号402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隆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南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东莞市隆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由东莞市隆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选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新宝三街3号402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57′42.345″;北纬22°55′10.629″。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占地面积750m2,建筑面积970m2,项目主要从事吸塑盒的生产。项目共有员工1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吸塑、裁切、包装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产生的恶臭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吸塑、裁切、包装工序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联系电话0769-83137861

通讯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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