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一督导组到大朗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 2021-11-11 18:2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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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叶榛华率市第十一督导组到大朗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镇应急、经发、住建、交通、交警等部门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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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组先后前往东莞市诚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东莞市明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大朗中学项目等场所,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废品站消防安全及建筑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在东莞市诚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督导组详细查看了企业车辆监控管理系统和管理台账,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及装卸货管理,加强货运司机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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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东莞市明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督导组深入废品回收仓库,实地检查了废品仓的灭火器、消防栓、防爆灯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备、有效,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消防水枪气压不足,部分灭火器超过使用有效期等安全隐患,现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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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督导组一行来到新大朗中学项目现场检查和查阅台账资料,听取了项目负责人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汇报,并提出三个建议,一是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明确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第一时间响应、处置,降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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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朗镇安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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