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0920号)
  • 2023-07-27 11:36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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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5号),涉及我市3家食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朗聚星生活超市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芽”

(一)东莞市大朗聚星生活超市经营部销售的“豆芽”(购进日期2023-04-2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①6-苄基腺嘌呤(6-BA)和②铅(以Pb计)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豆芽7.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含抽样3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案涉批次豆芽。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大朗刘世林蔬菜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四季豆”

(一)东莞市大朗刘世林蔬菜档销售的“四季豆”(购进日期:2023-05-04)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氧乐果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四季豆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含抽样3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四季豆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大朗向世伦菜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豇豆”

(一)东莞市大朗向世伦菜档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05-04)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①倍硫磷和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豇豆4公斤,已全部销售完(含抽样3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豇豆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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