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0936号)
  • 2023-12-04 15:46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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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86号),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朗李兴蔬菜档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豇豆”。

(一)东莞市大朗李兴蔬菜档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08-31)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啶虫脒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豇豆”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3.55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豇豆”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大朗龚梅娟鱼档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田鸡”。

(一)东莞市大朗龚梅娟鱼档销售的“田鸡”(购进日期:2023-08-3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恩诺沙星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田鸡”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4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田鸡”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湘厨食代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干辣椒”。

(一)东莞市湘厨食代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使用“干辣椒”(购进日期:2023-09-0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干辣椒”3公斤,已作为食材使用2.67公斤(含抽样2公斤),剩余0.33公斤被我局依法扣押。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使用,由于案涉批次“干辣椒”已作为食材使用完毕,故无法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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