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0920号)
  • 2024-08-16 17:56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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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6号),涉及我市3家食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朗林凤强菜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皱皮椒”

(一)东莞市大朗林凤强菜档销售的“皱皮椒”(购进日期:2024-05-0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噻虫胺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皱皮椒”20公斤,已销售15公斤(含抽样3公斤),剩余5公斤已变烂自行销毁处理。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皱皮椒”。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大朗刘贵根鱼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黑鱼(淡水鱼)

(一)东莞市大朗刘贵根鱼档销售的“黑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4-05-09)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甲氧苄啶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黑鱼(淡水鱼)”4.5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含抽样4.55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该“黑鱼(淡水鱼)”。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爱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食堂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鸡蛋

(一)东莞市爱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食堂采购使用的“鸡蛋”(购进日期:2024-05-0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甲硝唑项目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单位采购案涉批次“鸡蛋”15板(30个/板),已全部作为食材使用完(含抽样3.2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采购和使用,由于案涉批次“鸡蛋”已全部作为食材使用完毕,故无法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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