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公開公示信息表 | |||
企業(yè)名稱 | 東莞市永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地址 | 東莞市道滘鎮(zhèn)南丫村 |
鎮(zhèn)街 | 道滘鎮(zhèn) | 主要負責人(法人) | 阮進 |
檢查人員 | 黃啟華、何志強 | 檢查部位 | 生產區(qū)域、檔案 |
隱患問題情況(詳細) | 2020年6月3日,省督導組帶領道滘分局執(zhí)法人員對東莞市永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進行執(zhí)法檢查中,發(fā)現東莞市永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況:1、值班員不熟悉應急預案,不能按照應急預案展開;2、主要負責人不熟悉“四令三制”的要求。3、卸油泵房使用鐵制工具,不符合防爆要求。4、分裝車間一臺泵的外殼未接地,一臺電纜拆除未進行絕緣處理。5、內浮頂罐未按要求設置低液位,低低液位報警,無低低液位報警與緊急切斷閥聯鎖功能,現場存在浮盤落底現象,且無相關管理措施。6、儲罐區(qū)、發(fā)油臺、管線均無物料標識,一般操作人員不熟悉物料種類。7、發(fā)油臺鶴管接油桶使用塑料,部分卸油桶泄露。8、發(fā)油臺頂部管線部分法蘭,卸車泵房部分法蘭未上滿螺栓(8個只接了4個)。9、乙醇罐區(qū)與其他非水溶性油品同區(qū)儲存,未設置隔堤。10、罐區(qū)根部閥未使用金屬墊片,使用石棉墊并老化11、桶裝倉庫堆垛3層,高度超高,地面下陷油傾塌風險。12、桶裝倉庫乙醇和非水溶性其他物料混放,現場消防設施不足。13、灌裝車間停用管線未用盲板封堵,還存有較大量的化工物料(按其制度要求車間內不得存放)。14、中控室可燃氣體報警器無操作規(guī)程,操作人員不熟悉操作,無報警對應位置標識。 | ||
整改期限 | 2020年6月20日 | 完成情況(后續(xù)及時更新) | 整改完畢 |
現場圖片(1-2張具有代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