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我國一直以來都是遵守男女平等的準則,但在職場上,女性勞動者飽受歧視的案例屢見不鮮。而在放開“三胎”政策的大背景下,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三期”糾紛更顯突出。近日,道滘人社分局情理法交融并舉,成功調解一宗關于女職工懷孕期間勞動糾紛的案件。
2023年2月1日上午,東莞某科技有限公司員工羅女士到我分局信訪大廳反映該公司在其懷孕期間沒有提供正常工作安排,并變相克扣工資。羅女士覺得十分冤枉,認為自己工作上并沒有失職,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完全不知如何是好。鑒于羅女士是孕婦,我分局信訪工作人員耐心安撫其情緒,關心問候其身體狀況,告知其國家法律依法保障孕期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并表示會為其開通綠色通道,盡快處理。我分局信訪工作人員本著調解優(yōu)先、和諧為本的原則,采用背對背調解法,分別與雙方當事人開展一對一調解,詳細聽取并記錄各自訴求,并對公司管理層人員進行了勞動法律法規(guī)的宣講。公司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羅女士也不愿意再到公司上班,強烈要求解除勞動關系,回家休息待產,希望公司能夠給予其相應補償金,但雙方就補償金額問題未達成一致。經過我分局信訪工作人員多次調解,詳細介紹相關法律規(guī)定,又從情理入手進行勸說,最終雙方達成協(xié)議,該公司同意按羅女士工作年限給予經濟補償,并由我分局仲裁庭制作仲裁調解書。
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職工更是受到國家法律的特別保護。作為用人單位,應關愛、尊重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作為女性職工,在就業(yè)過程中遭遇不公時,應勇敢地舉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