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境)內出生登記
一、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在我市申報出生登記:
1.父母雙方為居民家庭戶,在國(境)內所生育的子女,可隨我市戶籍的父(母)登記入戶。
2.父母一方為家庭戶、另一方為集體戶,且雙方均屬我市戶籍居民的,在國(境)內所生育的子女,應當隨家庭戶一方登記入戶;只有一方屬我市戶籍居民的,在國(境)內所生育的子女,可隨我市戶籍(學校學生集體戶除外)一方父(母)登記入戶,如集體戶方為學校學生集體戶,則需隨家庭戶方登記入戶。
3.父母雙方均為集體戶(學校學生集體戶除外)的,在國(境)內所生育的子女,可隨我市戶籍的父(母)登記入戶;如其中一方為學校學生集體戶的,應當隨非學校學生集體戶一方登記入戶。
4.父母雙方均為學校學生集體戶,在國(境)內所生育的子女,可隨我市戶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記入戶。
5.父母一方為我市戶籍居民,另一方為現(xiàn)役軍人且戶口已注銷,在國(境)內所生育的子女,可以隨我市戶籍方登記入戶,如母親是軍人且所屬部隊駐地在我市的,也可以隨母親部隊駐地營房集體戶登記入戶我市或登記入戶我市的父母自有房產(chǎn);父母一方為外市戶籍居民,一方為現(xiàn)役軍人因服兵役注銷戶口前為我市戶籍居民,在國(境)內所生育的子女,經(jīng)我市戶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在家庭戶內的戶主同意后,可隨我市戶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登記入戶。
6.父母一方為我市戶籍居民,另一方為國(境)外人員或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華僑,在國(境)內所生育的子女,可隨我市戶籍方登記入戶。
7.父母一方原為我市戶籍居民因死亡已注銷戶口,另一方為國(境)外人員、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華僑或身份不明的,在國(境)內所生育的子女,可隨我市戶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記入戶。
8.父母雙方為現(xiàn)役軍人且戶口已注銷,在國(境)內所生育的子女,可在父(母)部隊駐地營房集體戶或隨我市戶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父(母)部隊駐地所在市內的自有房產(chǎn)登記入戶。
9.父母雙方均為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華僑,或者一方為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華僑、一方為外國人,在國(境)內所生育的子女,可以隨我市戶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記入戶。
10.父母雙方因死亡已注銷戶口,在國(境)內所生育的子女,可隨我市戶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記入戶。
二、設立依據(jù)
?。ㄒ唬吨腥A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ǘ蛾P于印發(fā)<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號)
(三)《轉發(fā)省公安廳 省衛(wèi)生計生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出生小孩戶口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東公〔2015〕529 號)
?。ㄋ模掇D發(fā)省公安廳 省民政廳 省司法廳和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東公〔2016〕937號)
?。ㄎ澹蛾P于進一步規(guī)范出生小孩戶口登記工作的通知》(東公治﹝2015﹞352號)
三、受理機關
就近地鎮(zhèn)街(園區(qū))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局辦證大廳)或東莞市民服務中心。
四、審批時限
即來即辦。
五、辦理收費
不收費。
六、辦理流程
?。ㄒ唬┥暾埲嗽凇癷莞家”微信公眾號選擇事項“國(境)內出生登記”,預約到受理機關提出申請,提交辦理材料。
(二)受理機關現(xiàn)場受理、審核,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七、相關提示
(一)補充材料所用時間不計入審批時限內;特殊情況需要調查核實的,在18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情況特別復雜的,可以延長到5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ǘo法提供《出生醫(yī)學證明》的,應提供衛(wèi)健部門無法簽發(fā)《出生醫(yī)學證明》的證明材料、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系鑒定等其他佐證材料(如產(chǎn)檢記錄、疫苗接種證等)。公安機關在調查其沒有境外身份及其他戶口的情況下,辦理出生登記。
?。ㄈ└改敢环綖橹袊?,或父母一方加入中國籍后已申請?zhí)顖鬄槲覈骋幻褡宄煞莸模渚哂兄袊鴩淖优畱顖笾袊环降拿褡宄煞荨?/p>
八、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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