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投靠子女入戶
一、辦理條件
外市戶籍居民,可申請投靠東莞市戶籍子女在我市入戶。其共同生活的外市戶籍未成年子女可申請隨遷。備注:屬三投靠入戶的,投靠人與被投靠人均須在我市無自有房產(chǎn),才可投靠入戶集體戶,并提供集體戶口本扉頁原件或者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設立依據(jù)
?。ㄒ唬吨腥A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ǘ蛾P于印發(fā)廣東省公安機關基層政務公開(戶籍管理)業(yè)務規(guī)范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安機關戶政窗口管理規(guī)范(試行)的通知》(粵公網(wǎng)發(fā)〔2018〕2166號)
?。ㄈ稄V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關于重申普通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yè)學校(含技校)學生辦理戶口若干問題的通知》(廣公(治)字〔2004〕265號)
三、實施機關
入戶地鎮(zhèn)街(園區(qū))戶政辦證窗口。
四、審批時限
8個工作日。
五、辦理收費
不收費。
六、辦理流程
?。ㄒ唬┥暾埲说綄嵤C關受理窗口提出申請、提交材料。
(二)實施機關現(xiàn)場受理,并在8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審批決定。
?。ㄈ嵤C關出具《準予遷入證明》。
七、相關提示
?。ㄒ唬┙?jīng)實施機關批準同意辦理后,申請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內(nèi)辦理有關手續(xù),逾期不辦理視為放棄入戶申請。
?。ǘ┇@取《準予遷入證明》(實施機關出具之日起有效期40天)后,申請人在有效期內(nèi)到原戶籍地實施機關辦理戶口遷出業(yè)務;
(三)獲取《戶口遷移證》(遷出地公安機關出具之日起有效期30天)后,申請人在有效期內(nèi)到入戶地實施機關辦理入戶手續(xù)。
(四)補充材料所用時間不計入審批時限內(nèi);特殊情況需要調(diào)查核實的,在2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審批決定,情況特別復雜的,可以延長到5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審批決定。
(五)自有房產(chǎn)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房產(chǎn)。
八、入戶申請材料
(一)基本要求
紙質(zhì)申請材料采用A4紙,手寫材料應當字跡工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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