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东坑镇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C07、E-C08街坊调整方案通过审查,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东莞市东坑镇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C07、E-C08街坊,调整范围北至兴园壹路,南至骏发路,西至东安路,东至兴园肆路,用地面积29.82公顷。主要调整地块为E-C07-2c地块,用地面积6.88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局部调整。
(一)规划道路调整:
1.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路网结构,将骏发路由次干路调整为主干路,红线宽度由32m调整为36m(落实国空线位),其中南侧线位采取虚线预控。并落实原控规要求,骏发路与各支路交叉口采取右进右出的交通组织方式。
2.根据现行交通管控要求,结合现状,将次干路兴园壹路红线宽度由25m调整为26m,部分路段采取虚线预控;将次干路兴园贰路红线宽度由25m调整为26m,并向东微调其线位。
3.根据现行交通管控要求,并结合现状调整道路横断面,城市主干路、次干路落实不小于2.5米的非机动车道,城市支路落实不小于1.5米的非机动车道。
(二)用地边界调整:结合规划道路调整,相应调整E-C07-1地块(G1)、E-C07-2a地块(M1)、E-C07-2b地块(M1)、E-C07-2c地块(M1)、E-C08-1地块(M1)和E-C08-2地块(U12)的边界。
(三)规划指标调整:
1.为促进企业产业转型,满足企业生产空间需求,将E-C07-2c地块容积率由2.0调整为3.5。
2.将E-C08-2地块(U12)容积率等指标调整为“—”,具体控制指标依据规范及结合项目立项批复等确定。
(四)其他调整:调整建筑后退红线、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新增工业用地控制指标、E-C08-2地块控制指标、道路预控线位等方面规划控制要点。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东莞市东坑镇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C07、E-C08街坊调整成果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查询(http://nr.dg.gov.cn/)。
东莞市东坑镇规划管理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