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采田电子塑胶有限公司等427户企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东莞市采田电子塑胶有限公司等427户企业(具体名单见企业所在地东坑市场监管分局公告栏或登录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dg.gov.cn/dk/查询),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四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联系人:谢俊杰、胡小刚,联系电话:0769-83866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