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东坑寮边头毛织厂等8户企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东莞东坑寮边头毛织厂等8户企业(具体名单见企业所在地东坑市场监管分局公告栏或登录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dg.gov.cn/dk/查询),连续两年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四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22日
(联系人:胡小刚、谢俊杰,联系电话:0769-83866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