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3087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7号),涉及我市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东坑长义餐饮店使用的“铁碗”
东莞市东坑长义餐饮店使用的“铁碗”(消毒日期:2024年7月19日),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东坑长义餐饮店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店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已落实整改,依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4〕〕301021094号)。
当事人自查分析认为该批餐具检测不合格,原因是铁碗清洗之后尚未消毒,晾干过程中即被抽检,可能是放置时受污染导致。针对上述问题,当事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严格遵守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清洗后必须消毒,使用前必须消毒;二是提高人员的卫生观念,餐具放置时用罩罩住,防止污染。我局对该店组织复查,整改措施已落实。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