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勞人仲院東城庭公字[2022]29號
深圳大黃蜂編程科技有限公司、廣東樹童教育顧問有限公司:
申請人李兵訴深圳大黃蜂編程科技有限公司、廣東樹童教育顧問有限公司的勞動爭議一案,本庭已于2022年1月21日受理,鑒于深圳大黃蜂編程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鄭興、廣東樹童教育顧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小靜均下落不明且難以聯(lián)系,根據(jù)《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則》第二十條,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本庭決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們送達(dá)應(yīng)訴和開庭通知。為此,公告如下:
一、李兵為本案的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提出的申請事項如下:2021年6月至9月工資。
二、2022年3月2日前,深圳大黃蜂編程科技有限公司、廣東樹童教育顧問有限公司應(yīng)就申請人的申請事項向本庭提交有關(guān)的《答辯書》一式二份,并辦理應(yīng)訴手續(xù)。
三、本庭定于2022年3月18日下午14時00分開庭審理本案,深圳大黃蜂編程科技有限公司、廣東樹童教育顧問有限公司為被申請人身份出庭。庭審時如不到庭,本庭將作缺席裁決。
四、本公告自張貼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dá)。
特此公告。
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東城仲裁庭
2022年1月30日
附注:
1、本庭地址:東城大道571號東城經(jīng)濟(jì)服務(wù)大樓東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1樓;
聯(lián)系電話:0769-22008260。
2、仲裁庭組成人員:仲裁員:陳鑄堅,書記員:薛南楠。
3、當(dāng)事人基本情況:
(1)申請人:李兵;
?。?)第一被申請人:深圳大黃蜂編程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龍華區(qū)龍華街道清華社區(qū)和平路52號鴻華中心16屋1606單元,法定代表人:鄭興。
第二被申請人:廣東樹童教育顧問有限公司,住所:廣州市番禺區(qū)橋南街福德路786、788號301,法定代表人:李小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