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東城仲裁庭
公告
東勞人仲院東城庭公字[2022]68號
龐良明:
申請人劉雪平與被申請人龐良明勞動爭議一案,本庭受理后,由仲裁員鄧德鋒、書記員錢子玲審理,龐良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應訴和提交答辯書,也沒有參加庭審,本庭已作出了東勞人仲院東城庭案字[2022]856號《仲裁裁決書》。鑒于被申請人龐良明難以聯系,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則》第二十條,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本庭決定采取公告方式向龐良明送達裁決書。為此,公告如下:
一、被申請人見公告后,可到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東城仲裁庭領取東勞人仲院東城庭案字[2022]856號《仲裁裁決書》。
二、本仲裁裁決為非終局裁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本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
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三、本公告自張貼之日起滿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2022年6月23日
附:
1、本庭地址:東莞市東城大道東城經濟服務大樓東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1樓。
2、本庭聯系電話及聯系人:0769-23368698,鄧德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