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勞人仲院東城庭公字〔2023〕267號
蘇建中:
申請人東莞臺心醫(yī)院有限公司訴被申請人蘇建中的勞動爭議一案,本庭受理。鑒于被申請人蘇建中下落不明且難以聯(lián)系,根據(jù)《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則》第二十條,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本庭決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送達應訴和開庭通知。為此,公告如下:
一、東莞臺心醫(yī)院有限公司為本案的申請人,被申請人見公告后可到本庭領(lǐng)取申請人提交的《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
二、2024年1月19日前,被申請人應就申請人的申請事項向本庭提交有關(guān)的《答辯書》一式二份,并辦理應訴手續(xù)。
三、本庭定于2024年1月19日9時00分開庭審理本案,蘇建中作為被申請人身份出庭。庭審時如不到庭,本庭將作缺席裁決。
四、本公告自張貼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東城仲裁庭
2023年11月28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東城大道東城經(jīng)濟服務大樓東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1樓;聯(lián)系電話:23368698。
2、仲裁庭組成人員:仲裁員:薛南楠,書記員:袁佩儀。
3、當事人基本情況:
?。?)申請人:東莞臺心醫(yī)院有限公司,住所:東莞市東城街道臺心路1號,法定代表人:郭山輝;
(2)被申請人:蘇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