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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横沥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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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东莞市横沥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东莞市横沥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东府〔2021〕44号)精神,推动横沥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现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下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工作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进行统筹衔接,建立覆盖全镇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体系,优化全镇区域发展与保护格局,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美丽横沥建设目标。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严格管控。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导向,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坚持环境质量不断变好,坚持资源利用上线不突破,不得以任何形式突破、变通、放宽管控要求。

  覆盖全域,差别准入。结合横沥镇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现状,以市级相关要求为基础,建立精细化环境管理体系,针对不同布局管理、生态保护、污染减排、环境风险防控等制定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促进精细化管理,聚焦主要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和主要保护目标,实施差别准入,建立与新时代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统筹衔接,分类管控。加强“三线”目标与相关保护规划或质量达标方案的衔接,统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十四五”相关规划、空间规划、相关污染防治规划和行动计划等工作,确保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方案,为优化建设项目布局、生态环境准入、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等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防线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因地制宜,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三线一单”与横沥镇其他发展规划相结合,在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推进高质量管理体系,紧扣省委工作部署和市委工作思路,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定符合横沥镇实际环境和经济情况的“三线一单”,奋力推动横沥实现全方位突破。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显著增强。其中:

  ——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镇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134km2,占国土面积的0.3%;镇域内无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和市下达目标要求,全面消除镇街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PM2.5年均浓度按市核定目标执行,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在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评估率达到市设定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等达到或优于市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量、单位GDP能耗达到市下达目标。

  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基本实现美丽横沥的建设目标。

  二、环境管控单元划定

  全镇划定成1个环境重点管控单元,无优先管控单元与一般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全镇内涉及水、大气、土壤、资源与能源等要素的重点管控区域,总面积为44.67km2

  三、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国家、广东省和东莞市环境管理政策,以维护区域生态功能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建立完善并落实广东省、东莞市及横沥镇各类环境管控单元的“1+1+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其中,包括广东省1个总体管控要求,东莞市对横沥镇划定的1个重点管控单元的要求,以及横沥镇1个重点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一)全镇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1. 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严格审查涉“两高”行业的有关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项规划环评;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加强涉气项目环境准入管理。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除外)。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的火电机组(含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加强涉水项目环境准入管理。除全市环保专业基地外,原则上禁止新建电镀、湿式印花、漂染、洗水、造纸等重点污染项目。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确需在基地外配套建设的须经市政府同意,并报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环保部门审批。工业集聚区(共性工厂)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工业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市以上(含)重大项目及食品、医药加工制造行业除外〕。

  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

  推动交通领域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优化调整储油库、加油站布局,加快充电桩、加气站、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设;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开展城镇节水降损;保障江河湖库生态流量。

  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按照“工业优先、以用为先”的原则,调整存量和扩大增量建设用地。

  2.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倍量替代。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火电及钢铁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到可核查、可监管的超低排放标准;水泥、石化、化工及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深入推进石化、溶剂使用及挥发性有机液体储运销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通过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实施反应活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恶臭物质的协同控制。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行业企业为重点,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

  加大水污染物防治力度。电镀专业园区、电镀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全面整治入河排污口,系统治理河涌和黑臭水体。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质增效,率先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回收利用。支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应用,充分利用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消纳尾矿、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玻璃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严格落实《东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按照先“大分流”再“小分类”的基本思路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加快推进适应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链条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继续严格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分区防控策略,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点区新建、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落实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3. 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加大水环境风险防范力度。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控,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强化石化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和工业园区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评估和防控。

  加强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范。石化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应进入化工园区。

  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防范人居环境风险,规范受污染建设用地再开发。

  强化重金属风险管控。加强涉重金属污染源环境风险管控。强化涉重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实施污染地块分类管理,强化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环境管理。

  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提升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建立风险防控体系;依托危险废物重点处置单位,建立区域环境应急处置网络,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4.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将城镇建设严格限定在开发边界之内。推动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加强项目生成阶段节约用地审查,全面开展各类开发区和园区的用地普查。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培育节地模式和节地典型。

  实施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深入实施节水行动,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发挥水资源价格调节功能。

  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包装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二)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详见附件4)

  四、实施应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三线一单”实施应用工作机制,在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并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等过程中做好应用。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要做好统筹协调,不断提高“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的战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数据更新。

  (二)工作技术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要牵头组建“三线一单”工作专班和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牵头组织开展“三线一单”跟踪评估、更新调整、数据维护、宣传培训等工作,推进实施应用;需镇财政保障经费的相关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按要求申报年度部门预算。

  (三)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省和市“三线一单”实施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成果实施、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工作。5年内,因法律、法规、地方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与边界、自然保护地体系等依法依规调整后而导致“三线一单”变化的,按程序组织调整更新。

  (四)清单使用及数据应用

  根据环境管控单元所涉区域、流域和单元内地块涉及的各环境、资源要素属性,自上而下依次查阅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全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全镇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和具体单元清单,分层级明确环境管控单元及各地块应执行的管控要求。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13日。


  附件:1.东莞市横沥镇生态空间划定情况汇总表.pdf

       2.东莞市横沥镇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pdf

        3.东莞市横沥镇环境管控单元图.pdf

        4.东莞市横沥镇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pdf



政策解读:关于《东莞市横沥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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