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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1 16:19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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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东莞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公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非起始年级: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义务教育阶段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四)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横沥镇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本镇户籍学生
1.起始年级报名。
申请入读本镇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户籍适龄学生,须在以下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录入申请人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上传证件照片。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和“i莞家”APP。
2.非起始年级报名。
横沥镇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招少量插班生(松山湖横沥实验学校不招插班生)。横沥镇户籍学生报名横沥中学、中心小学、第二小学非起始年级实行线下报名方式。请下载附件《横沥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提前填好,贴上学生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并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出生证或亲子鉴定)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
报名地址:横沥镇招生办公室(康乐路6号横沥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二楼)。
3.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原则。
(1)中心小学、第二小学、实验学校起始年级当户籍地址学区内的学生数超过预报名学校提供学位数时,根据学生入户该学区登记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安排,额满即止。
横沥镇初一年级户籍生自愿报名“横沥中学”“东莞市松山湖横沥实验学校(初中部)”,当户籍地址学区内的学生超过预报名学校提供学位数时,实行摇号。
(2)非起始年级插班申请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资料,符合插班条件学生的学位,根据公办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由招生办公室统筹,学位不足的享受政府购买横沥镇民办学校学位补贴。
户籍插班生递交资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5月19日--8月31日提交的,视学位情况而定,以购买民办学校学位为主。8月31日后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申请,2022--2023学年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也没有任何补贴(含购买学位和积分补贴),所有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可在下一年招生时重新提出申请。
松山湖横沥实验学校六年级插班申请,只接受松山湖横沥实验学校片区户籍生申请,优先安排属于实验学校招生片区原就读于横沥镇中心小学、第二小学的片区户籍学生。中心小学、第二小学属实验学校原户籍地学生申请材料由学校收集并上交,原户籍地在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资料。申请时间是6月20日--6月24日,6月24日后提交申请视为自愿放弃学位,不作安排。
(3)已安排入读公办学校而选择在我镇有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须在8月31日前向镇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享受购买横沥镇民办学校学位服务;没有向镇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而自行到民办学校就读的,不享受任何补贴,所有费用家长自行承担。
(4)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定额标准为:10000元/学年/生,小学初中同价。该标准为定额补贴,包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二)积分入学群体
1.时间:2022年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
在报名期间内,家长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进行报名,5月18日后申请补录的,须持有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补录入学。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按平台积分项目所需材料上传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和修改。符合积分制入学申请的随迁子女,积分方式、积分内容、申办流程和日程安排等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和《关于延长<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爱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东府函[2022]50号)执行。(有关积分入学安排请详细阅读附件3)
3.六年级升初一年级积分补贴和购买学位资格自动取消,必须重新申请积分入学,重新计算。往年已享受积分补贴的,可重新积分,申请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如达到购买学位分数的,享受政府购买横沥镇民办学校学位服务。如达不到分数,补贴档次不作调整。
4.2021年秋季积分补贴第二批补录的学生,积分补贴资格需要重新申请。
适用对象: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外国国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适用于本方案,符合优待政策的非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按照相应的入学优待政策执行。
(三)优待政策群体
市、镇优待企业报名材料先递交申请给政府相应部门(经济发展局、创新驱动办、投资促进中心)审核,再提交横沥镇招生办公室复核。其他优待政策申请资料递交到横沥镇招生办公室审核。没有按流程报名的,资格不作受理。根据市要求,删除《广东省居住证(人才引进)》和《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入学优待政策。
申请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优待政策学位的:5月18日前需以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为首要条件,先网上报名(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再线下提交纸质资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如公办学校学位不足,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待遇。
申请非起始年级优待政策学位的:以民办学校解决为主,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待遇。
1.企业人才子女:按《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执行。
2.父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规定,且成功申领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莞香卡、玉兰卡),并在我镇工作或在我镇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3.父母一方近5年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或者获东莞市委、市政府或以上部门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并在我镇工作或在我镇居住的适龄随迁子女。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
5.符合条件的台湾户籍和华人华侨适龄儿童、少年。
6.父母一方符合《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委办字〔2020〕8号)规定的抗疫医务人员适龄子女。
7.镇优待政策:
⑴镇政策扶持的企业人才子女。
⑵与横沥镇政府签订优惠政策入学协议的小区业主子女。
⑶本市外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横沥镇户籍,并在横沥工作或居住的;父母一方为横沥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学位视具体情况而定。
⑷本镇公办学校专任教师子女。
⑸为我镇经济建设或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的个人子女,需经镇政府确认。
⑹经我镇体委确认的横沥镇乒乓球训练基地的学生运动员。
三、资料审核
(一)资料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基本信息进行初审,户籍学生的资格审核结果于2022年6月1日公布,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
(二)资料复审
初审不通过或对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如检查填报的信息有误,可于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2:00按复核指引向对应部门提出复核,各有关职能部门重新审核,并于2022年6月13日17:30前完成志愿填报。复审不通过的学生,无法进行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只能在补录环节申请补录。
1.因证件号码错误申请复核的,须在2022年6月6日17:30前修正证件号码后重新送审;
2.证件号码正确但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6月13日12:00前提出复核。
(三)审核结果作为志愿填报和学位录取的依据,学生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填写志愿或志愿类别不正确影响录取结果,后果由学生家长承担。审核结果确认后,将不能进行修改。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
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志愿填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小学一年级可自选填报对应学区的“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不超3所)”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申请了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学生须至少填报1所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所在地的民办学校。
(三)积分方面
1.积分查询:
2022年6月1日起,申请人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申请人各项积分。
2.积分复核:
申请人家长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各积分项目的复核指引,在2022年6月13日12:00前登录招生平台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接受积分复核。
3.请各家长提前阅读部门审核操作指引了解复核要求,密切留意各项目评分结果。如需复核,请尽快按要求提出申请,避免扎堆复核。
(1)因证件号码错误申请复核的,须在2022年6月6日17:30前修正证件号码后重新送审。
(2)证件号码正确但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6月13日12:00前提出复核。
4.申请人家长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后,须在2022年6月10日—6月21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五、学区划分和招生年级
本镇户籍适龄学童按照“依据户籍、相对就近、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学区划分大致范围如下,学区划分只适用于一年级。
六、信息填写及资料上传
(一)信息填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长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并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填报信息和志愿并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期内,信息和志愿等内容可多次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志愿等内容不能修改。申请人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和上传证件照片,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学位分配不成功,后果由申请人家长承担。
(二)关注时间节点
今年起始年级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招生,时间节点尤为关键重要,因错过时间节点后果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办理。
(三)资料上传
带户号及地址的户主页(集体户需上传加盖社区公章的集体户户主页)、小孩户口页、家长户口页、学生照片,集体户的如有房产上传相关产权证明,如不上传视为无房产。
(四)志愿填报
户籍生可自选申报对应片区的“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民办学校”等志愿中的一项或多项。今年学位分配唯一性,每位学生只有一个录取结果,所以各位家长谨慎填报。
申请横沥镇公办学校只设置一个志愿,请根据学区划分填报,若申请跨学区的,请在志愿类别的证件资料补充上传有效产权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学位视具体情况而定。
七、公布学位分配结果
2022年7月6日前(含7月6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起始年级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
获得“民办学位补贴”资格的学生,自行联系我镇有学位的民办学校入读,享受积分补贴服务。
八、注册缴费
(一)学生注册缴费
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录取结果,于2022年7月8日—10日到录取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录取学生)。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学校注册确认
学生注册缴费时,须向注册学校提供招生平台显示的“注册码”,注册学校根据“注册码”在2022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缴费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三)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
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各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九、其他问题
(一)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适龄儿童、少年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5月18日后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迁入横沥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公办学位,在8月31日前向镇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招生小组审核资料后,符合条件的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公办学校仍有学位的,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如公办学位不足的安排入读我镇有学位的民办学校,享受购买横沥镇民办学校学位服务。8月31日后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申请,2022--2023学年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也没有任何补贴(含购买学位和积分补贴),所有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可在下一年招生时重新提出申请。
(二)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问题。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须在8月31日前向镇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位,当公办学位不足的,可安排到民办学校享受购买学位补贴。
(三)申请人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学位分配不成功,后果由申请人家长承担。
(四)上述民办学校,仅指横沥镇辖区范围的民办学校,辖区外的民办学校,均不在购买学位和民办学位补贴范围内。
(五)符合入学年龄而因特殊情况延迟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5月18日前把佐证材料和书面申请提交镇招生办公室审核。2022年超龄(7周岁及以上)入学的户籍新生(学籍平台没有学籍的),必须向镇招生办公室提供延迟入学的佐证材料和书面申请,由镇招生办公室统筹学位。
第二部分 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时间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本镇户籍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镇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或民办学位补贴,均须在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录入申请人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上传证件照片。
报名方式: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
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和“i莞家”APP。
(二)报名时间
2022年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三)其它年级报名
自行到有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具体要求、时间以各民办学校招生通知为准)。
二、生源分类
(一)招生类别
1.招生对象: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报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2.招生计划: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办学规模及当年有关规定确定招生计划。
3.招生类别:分为“直升入学”“政府购买服务”及“对外招生”等类别。
(二)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5月9日10:00—18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和修改。
(三)资料初审
1.资料初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于2022年6月1日公布初审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2.资料复审:初审不通过或对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如检查填报的信息有误,可于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2:00按复核指引向对应部门提出复核,各有关职能部门重新审核,并于2022年6月13日17:30前完成志愿填报。复审不通过的学生,无法进行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只能在补录环节申请补录。
(1)因证件号码错误申请复核的,须在2022年6月6日17:30前修正证件号码后重新送审。
(2)证件号码正确但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6月13日12:00前提出复核。
复审不通过的学生,无法进行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只能在补录环节申请补录。
3.审核结果作为志愿填报和学位录取的依据,学生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填写志愿或志愿类别不正确影响录取结果,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负。审核结果确认后,将不能进行修改。
(四)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7:30。可自选申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最多可报3所)等志愿类别中的一项或多项学位。
2.志愿填报期间内,填写的志愿信息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志愿填报和修改。
三、电脑派位
镇招生办公室根据申请人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每所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镇招生办公室在2022年7月6日统一组织电脑派位。派位前教育部门会向社会公布需要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结束后,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四、录取通知方式及时间
(一)录取方式
申请人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看个人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于2022年7月8日-10日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录取学生)。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学校注册确认
学生注册缴费时,须向注册学校提供招生平台显示的“注册码”,注册学校根据“注册码”在2022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缴费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三)平台查重
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五、民办学校补录
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一)第一轮补录
1.补录学校。适用于2022年7月6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2.补录对象。适用于“申请学位调剂的双/多胞胎学生”、“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双/多胞胎除外)”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进行第一轮补录。
3.补录计划。市教育局统一在2022年7月12日公布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4.补录办法。优先解决双/多胞胎学生入学调剂,调剂完毕后,按照2022年7月6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的补录人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补录结果在2022年7月13日前公布。学生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补录结果。
5.双/多胞胎学生学位调剂办法。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一致的情况下,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可于2022年7月6日14:00-7月7日12:00前登录招生平台“双/多胞胎学位调剂”栏目提出申请和上传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多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等),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平台自动调剂。其中,如双/多胞胎均有录取学校的,由招生平台根据7月6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将派位号后的双/多胞胎调剂到派位号前的双/多胞胎录取学校;如双/多胞胎只有一方有录取学校,将未有录取结果的一方自动调剂到有录取学校的一方;如双/多胞胎均没有录取结果,由其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进行第二轮补录。
6.注册缴费。申请人须按补录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要求注册缴费。民办学校补录注册缴费时间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注册缴费后,民办学校根据学生“注册码”在招生平台上“注册确认”。
(二)第二轮补录
1.补录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2.补录对象。适用于第一轮补录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等学生。
3.补录办法。民办学校制定补录通知,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后,对外公布(含补录计划和补录要求等内容),有剩余学位的应优先解决有哥哥姐姐在读的新生补录申请。符合补录对象的学生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4.民办学校在接收补录学生时,须先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注册查重”,非本市毕业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卡,非户籍学生须同步审核其非户籍“家长方”是否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六、其他问题
(一)建议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
(二)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须登录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并结合申请地合理选择民办学校填报。
温馨提示:
(1)相关招生信息可关注“文明横沥”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东莞横沥镇栏目http://www.dg.gov.cn/hengli/了解与下载。
(2)咨询电话:横沥镇招生办公室电话: 83725009;
(3)疫情防控按镇指挥办最新方案执行。
横沥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5月7日
附件1: 各类生源和非起始年级报名所需资料详情说明
如符合优待政策条件的起始年级学生,请于5月9日至5月18日登录东莞市的“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在5月9日至5月18日把资料交给相对应部门审核。没有按流程报名的,资格不作受理。
附件2
东莞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备注:如需调整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件3
东莞市2022年积分制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备注:如需调整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件4: 东莞市横沥镇中小学基本情况表
入学工作常见问题收集
问题一:今年所有新生入学和转学插班都需要在网上报名吗?
答:不是。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以及非户籍学生积分制入学(一至九年级)须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和录取;其他在读生需要转学的,仍然按原有的转学申请方式办理,不统一网上报名。
问题二:网上报名是否只能报一所学校?
答:不是。不同户籍类型的学生可以结合实际,报一类或同时多类的学位。举例:小陈是横沥户口,他可以选择报横沥本地公办学位,也可选择报民办学校(不超过3所),如果小陈还符合入学优待政策的,还可以选择报优待政策学位。小陈可以选择报以上其中一类学位,也可以同时报以上学位。
问题三:是否每个申请人都可以申请3所民办学校?
答:除了申请直升被录取的申请人外,其余的申请人均可以填报3所以内的民办学校。
问题四:我是新入户横沥的,问小孩一定可以入读公办学校吗?
答:随着东莞市入户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横沥镇户籍生源学生数量大量增加,公办学校学位有限,无法满足所有户籍生源入读,尤其是插班生。若学位不足而安排入读镇内民办学校的,可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待遇。
问题五:我是来横沥工作的务工人员,小孩入读公办学校有哪些方式?
答:一是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入读,积分高者安排入读公校(视公办学位数量而定);二是企业人才,若你就职的单位符合企业人才入学优惠政策条件的,且企业优先推荐了你;三是符合优待政策的群体;四是入户横沥户籍。若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可安排到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问题六:公办学校的午餐、午休和校车如何安排?
答:四所公办学校自身不设校车,接送问题自行解决。中心小学、第二小学的课室安装空调,午餐由配送公司送餐,三所公办小学均可提供午餐和午休服务,小学阶段均不寄宿。
问题七:实验学校六年级如何招生和报名方式?
答:优先安排属于实验学校招生区域(2022年横沥镇招生学区划分)的原就读于中心小学、第二小学的本镇户籍学生。报读实验学校六年级:在横沥镇公办学校就读的本镇户籍学生分别到中心小学、第二小学登记。其他在外就读、新入户的于6月20日--24日到横沥镇招生办公室登记。
问题八:小孩是港、澳户籍,能否申请入读横沥公办学校?
答: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如符合相关条件,家长可通过积分入学办法申请入读横沥公办学校。
问题九:小学未达到入学年龄是否可以提前入读?
答:不可以,小学一年级须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前出生,其他年级逐年增加)。根据省教育厅2019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广东省还不具备适当放开小学入学年龄的条件,仍然维持“招生对象为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的现有政策不变。
问题十:父母一方是横沥镇户籍,小孩属东莞市非本镇户籍可以入读公办学校吗?
答:由于今年入户人数急剧增长,属此情况的,视剩余学位情况酌情考虑。建议申请人在本学年报名截止前把小孩户口迁到横沥镇。
积分入学问答
问题一:积分制入学政策在哪里查阅?
答:2022年横沥积分制入学继续贯彻执行市有关文件精神,家长可自行登录东莞市教育局网站“积分制入学专栏”,下载或参阅有关信息,也可添加并关注“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关注积分制入学的有关信息推送。2022年积分入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家长可根据市教育局即将发布的2022年积分制入学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申报网站,提交积分制入学申请。
问题二:积分制入学咨询部门有哪些?
答:横沥镇招生办83725009,横沥镇公安分局(居住证)83376926、83376925,横沥镇税务分局83371371、83730882,横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82685560,横沥镇不动产登记中心83372956。
问题三:年龄不符合规定,但已在学校就读并建立有学籍的学生,可以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不可以。每个年级申请积分制入学均有严格的年龄规定,如不符合年龄要求,即使已建立学籍,也不接受积分制入学申请。
问题四:年龄不够,可以降一个年级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不可以。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能申请重读或者留级。
问题五:能以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信息表上现居住地址所在园区、镇(街道)作为申请地吗?
答:可以。
问题六:一个家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能同时提出积分入学申请吗?是提交一份申请材料还是每个小孩提交一份申请材料?
答:可以。只要符合积分入学基本申请条件,都可以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每个小孩一个档案,积分申请编号与小孩的身份证号码直接挂钩。如果是双胞胎,也需要申请两个积分入学编号,提交两份申请材料。
问题七:未婚生育或者单亲家庭的学生可以提出积分入学申请吗?
答:可以。只要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且户口簿或出生证能证实申请人和积分方亲子关系属实,均可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
问题八: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可以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可以。积分方家庭即使有超生、或超生未接受处理或未处理完毕等情况的,只要符合积分入学基本申请条件的,均可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问题九:社保中断了一段时间,可以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社保现处于有效中,可以。社保作为积分项目,参保年限只限逐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有关社保的具体积分办法,请查阅东莞市教育局发布的相关文件。
问题十:在公办小学毕业后,需要重新通过积分申请公办初中吗?
答:需要。
问题十一:小孩的户口与父母的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申请吗?
答:可以。申请时须提供出生证或其他有效亲子证明
问题十二:再婚家庭中,是否可以以继母或继父作为积分方,为小孩申请积分入学?
答:持有结婚证,小孩的监护权归婚姻当事人其中一方,继母或继父是合法监护人,则可以申请积分入学。
问题十三: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什么时候开始?
答: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相关工作安排,将由各企业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子女将报名材料递交到相应的企业主管部门。
问题十四:上一年企业购买学位的今年可否再申请。
答:不可以。企业申请学位资格一年有效,如上一年已作安排,今年不再另外安排学位。除非企业再有指标,企业也愿意把指标再给这个学生,学生家长也符合相应政策,可再申请。
问题十五:上年已经通过积分制入学获得学位补贴,今年还需要重新申请吗?
答:不需要。取得小学学位补贴资格的随迁子女可享受学位补贴至本学段结束;只需家长适时申领,小学学段结束后升读初中学校,需重新申请积分制入学,并重新确定是否符合初中学位补贴资格以及享受学位补贴的档次。
问题十六:上学期领取了民办学位补贴,这个学期想转学到其他民办学校就读,需要重新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如申请人在同一个镇街内民办学校间转学,不需要重新申请积分制入学;如果转学到外镇民办学校就读,需重新申请积分入学。举例,获得了A镇的民办学位补贴资格,只能在A镇的民办学校就读才能生效;在其他镇街的民办学校就读,该学位补贴资格就失效了。
问题十七:上年领取了二档民办学位补贴,今年能重新申请积分入学,调整民办学位补贴档次吗?
答:不能。取得学位补贴资格的学生在同一学段同一申请地范围内的民办学校就读期间,不接受学位补贴档次调整申请。举例,小明一年级获得横沥小学二档学位补贴,如果小明一直在横沥民办学校就读,该二档学位补贴可以一直领取到小学毕业,中途不接受重新积分入学调整民办学位补贴档次。但如果小明想积分申请政府购买学位或转学到其他镇街就读,该情况可以重新申请积分入学。小学六年级毕业升初一的,积分需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