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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横沥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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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横沥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乳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1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88批次,不合格样品32批次(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东莞市横沥振棋饮食店销售的招牌烧鸭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东莞市横沥林兴餐饮店销售的招牌猪脚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东莞市横沥振棋饮食店销售的姜葱鸡腿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东莞市横沥乐意饮食店销售的招牌烧鸭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东莞市横沥乐意饮食店销售的隆江猪脚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东莞市横沥亚蒙餐饮店销售的烧鸭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东莞市横沥辉记饮食店销售的烧鸭腿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东莞市横沥辉记饮食店销售的猪手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东莞市横沥陈均裕蔬菜档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东莞市横沥旺一角快餐店销售的白切鸡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1、东莞市横沥旺一角快餐店销售的烧鸭腿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2、东莞市横沥庆林河粉店销售的绿豆芽,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3、东莞市横沥庆林河粉店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4、东莞市横沥爱明蔬菜档销售的小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5、东莞市横沥创记海鲜档销售的田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6、东莞市横沥健春餐饮店销售的白切鸡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7、东莞市合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淡水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8、东莞市横沥詹伟健蔬菜档销售的小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9、东莞市川味特色香锅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东莞市横沥粥扒皮饮食店销售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1、东莞市横沥三乐购物商场销售的泥鳅(淡水鱼),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2、东莞市横沥汤江蔬菜档销售的小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3、东莞市横沥肥姨餐饮店销售的烧鸭饭+配菜+例汤,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4、东莞市横沥肥姨餐饮店销售的白切鸡饭+配菜+例汤,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5、东莞市横沥龙腾餐饮店销售的烧鸭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6、东莞市横沥龙腾餐饮店销售的手撕鸡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7、东莞市横沥陈临餐饮店销售的白切鸡腿饭+时蔬+例汤,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8、东莞市横沥陈临餐饮店销售的明炉烧鸭腿饭+时蔬+例汤,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9、东莞市横沥远辉蔬菜档销售的小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0、东莞市横沥雄庆餐饮店销售的烧鸭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1、东莞市横沥雄庆餐饮店销售的切鸡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2、东莞市横沥食好餐饮店销售的脆皮烧鸭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横沥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购进、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横沥分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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