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农民安居房审批公示
-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7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
2023-02-08 16:38 -
来源: 本网 -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
分享到: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6,本区域含有2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6
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 2020 〕28号),现对申请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横沥镇住建局提出,镇住建局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7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23年2月8日起至2023年2月14日止,在“中国东莞横沥镇栏目”上公示7天,联系地址: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二楼236室,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81010165。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7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