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广东省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目前《东莞水乡功能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及《东莞市洪梅镇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两则规划以下统称为《规划》)已形成草案。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30
地点:东莞市洪梅镇市民中心三楼318室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
2.报名人员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mghs0769@163.com,邮件标题署名“东莞市洪梅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现场报名地址为东莞市洪梅镇市民中心二楼规划管理所,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请工作日前往报名。
四、报名材料
1.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应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其中《听证会报名信息表》申请理由应与本次听证内容相关,并补充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
2.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与本次规划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如身份证证明文件无法证明居住在规划范围内的居民,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商品房购销合同或购房发票等),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资料须由委托人签名和盖指模,或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和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五、听证会代表及听证旁听人
1.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9人。在东莞市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均可申请。
2.听证旁听人。本次听证旁听人名额控制在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3.若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比例人数,我镇将于2024年10月16日15点在洪梅镇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18室组织报名人员通过摇号的方式确认其余的听证代表。
4.我镇将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听证代表名单。
六、听证会参加通知
洪梅镇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10月18日前核实确定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听证参加人员。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听证会设5个旁听席位,旁听人员参照人民法院旁听办法,按到会场的先后顺序确定。
(二)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三)逾期收到的听证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四)合格的听证报名人逾期不参加听证代表选取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五)听证代表(听证参加人)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如有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81336830。
特此公告。
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