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打开行政区划_中国东莞洪梅街道栏目页面,本页面是由15个视窗区共计15个区域组成,操作帮助请按Alt加问号键。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洪梅镇栏目 > 专题 > 安全生产
除隐患保安全! 洪梅镇重拳整治货运违停,全面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 2022-10-12 17:52
  • 来源: 中国东莞洪梅街道栏目
  • 【字体:    打印
  • 分享到:

  数月以来,洪梅镇持续开展货运车辆违停专项整治联合行动,通过紧盯重点源头、重点线路、重点时段,细化路面查控等措施,全面规范辖区车辆停放秩序。10月9日,洪梅镇再次开展专项行动,镇委委员麦达荣参加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围绕货运车辆通行频繁的路段,布控力量,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防患于未然,形成宣传教育与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在洪屋涡农民公寓大道,执法人员对路边违法停靠的多辆货运车辆进行现场劝导教育和处罚,对驾驶员在场的,劝导其立即驶离;对不在场的驾驶员,拍照取证后进行电话通知,要求其立即驶离,对多次告知不改的驾驶员,即由交警部门采取违停处罚。据了解,9月截至目前,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查处违停违法行为1448宗,劝导货车驶离400多台。

  据介绍,针对货车违停“乱象”,洪梅镇多措并举,常态整治与突击检查双管齐下,“白+黑”执法模式,见违必纠,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对辖区道路进行监管监控,切实巩固成效;充分发挥监管合力,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做好对驾驶员的警示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从源头上杜绝占道违停现象的发生,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温馨提示:

  1、车辆违章停在靠近非机动车道的一侧、普通货车在禁停路段向右边靠边停车等违停行为会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果,负同等责任或以上责任,以至于赔偿高额的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车辆修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微信截图_20221012103043.jp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拼音 简体
重置
声音开关
声音开关
语速
语速
阅读方式
阅读方式
配色
配色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说明
更多服务
读屏专用
退出服务
导航区 ALT+1
视窗区 (15) ALT+2
交互区 ALT+4
列表区 ALT+5
正文区 ALT+6
服务区 ALT+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