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洪梅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下称:专职安全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专职安全员2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岗位职责:
负责村(社区)安全生产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协助执法、配合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值班值守和夜间辅助执法检查、信息收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
4. 符合聘用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5. 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3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1日期间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洪梅镇机关事业单位经费包干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年薪7.5万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以下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523267147@qq.com),邮件以“姓名+洪梅专职安全员”命名。提交资料后,可电话确认是否邮件发送成功。
2、报名资料
(1)《东莞市洪梅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扫描件(含个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可在学信网查询下载);
(4)如有安全生产方面资格证书的,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者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如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录用
体检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为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按试用期薪酬标准发放工资。
六、人员管理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按照《洪梅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暂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具体负责村(社区)安全生产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协助执法、配合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信息收集等工作。
咨询电话:洪梅应急管理分局81212363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洪梅分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