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以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粤发〔2016〕20号)、《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东委发〔2016〕21号)以及《东莞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东府办函〔2017〕15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推动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统筹部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根据岗位变动情况相应调整了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二是加强组织统筹工作。按照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部署2017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制定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性文件。印发《洪梅镇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明确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出台《洪梅镇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我镇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四是落实定期汇报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时撰写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向市政府、镇党委作专门汇报,定期在镇委委员、副镇长联席会议上汇报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接受领导检验与批评。
(二)推进体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全面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推开简政强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机编〔2017〕2号)的要求,上报了《东莞市洪梅镇简政强镇机构改革方案》并获市机编办同意,由市机编办正式印发《关于印发东莞市洪梅镇简政强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东机编〔2017〕44号)。二是推开事权下放工作。根据市有关事权下放的文件精神,我镇与18个市直部门签订《行政委托协议》,承接下放职能,认真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关要求。三是实现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我镇已将《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目前正结合简政强镇、事权下放工作,梳理变动的事权,拟修订并重新公布,实现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四是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政府模式改革工作。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打造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食药安全、民政、人口党建等20多个部门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编制《洪梅镇基层公共服务目录汇总》,共涉及事项218项,其中进驻镇综合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共218项,一站式办理率100%。
(三)加强政府立规,提升制度建设法治化水平。
一是推开规范性文件统一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东依法行政办〔2017〕19号)将我镇作为规范性文件统一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的要求,我镇印发了《洪梅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方案》(洪府办〔2017〕62 号)。试点工作推开后,我镇制定了《洪梅镇促进就业创业补贴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除遵守《洪梅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外,严格按照试点工作的要求报市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待审查通过后再印发及公布。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清理的要求,我镇印发了《洪梅镇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我镇的文件清理工作进行部署。11月底,我镇已完成1988-2016年599份文件的清理工作(其中规范性文件56份),清理结果已上报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布。
(四)优化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目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洪梅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洪梅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基于关于促进就业创业的补贴政策属于重大决策,为提高决策透明度、公众参与度,力求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作出该决策前,我镇同时采取了在政府网站公布征求意见稿以及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由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评估的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该决策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报送镇委委员、副镇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三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委托东莞理工学院对已实施一年的《洪梅镇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读镇属公办学校实施办法》这一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并形成了《关于〈洪梅镇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读镇属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决策后评估报告》,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后果,为决策的调整和完善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完成镇政府法律顾问的续聘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法制局组织的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培训,提高法律顾问的工作水平。2017年,镇政府法律顾问室就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等共提出法律意见400多件次。
(五)严正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照省、市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洪梅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敦促我镇21个行政执法单位制定了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行政执法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东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示,全镇行政执法单位共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事项449条,行政处罚案件事项124条。三是严抓行政执法证管理。本年度共组织8名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及东莞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执法人员调离(离开)行政执法岗位的,及时回收行政执法证,务求做到上岗持证、离岗收证。
(六)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推动阳光行政。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今年,我镇共收到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14份,我镇政协委员通过东莞市政协提案管理系统提交覆盖经济发展、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教学教育等重要民生领域的提案8份,以上建议和意见均已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办理,办理结果已及时反馈。二是主动配合司法、监察、审计的监督。积极配合司法、监察、审计部门的工作,有效实现内部监督。三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通过开通投诉热线电话、设立举报箱、电子信箱等形式建立灵活多样的投诉举报制度,有效实现公众监督。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公开机制。
一是按规定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市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在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了政务公告、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资产交易、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信息共计500余条,重点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二是按规定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申请9宗,均依法及时答复并录入网上依申请系统,并未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三是按规定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紧扣社会热点及群众关注焦点,从教育、医疗领域选择最新政策通过政府网站进行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四是按规定做好其他相关工作。组织了936名工作人员参与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在线学习答题活动,参与率达99.35%,满分率达99.14%,通过学习认真贯彻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公开创新。
(八)完善矛盾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处理信访案件。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正确行使信访权利。全年受理信访案件共6件,均依法按时作出书面答复,无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案件,有效缓和了社会矛盾。今年,我镇行政诉讼案件一审立案数量为0宗,本年度行政诉讼案件一审立案数量≤上年度行政诉讼一审立案数量,并实现了“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1”这一重点难点指标。二是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我镇作为第三人参加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我镇及时答复并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并已严格执行该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决定。
(九)提高全员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印发《洪梅镇2017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学法工作。今年,举办了1期115人参加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主要学习与职务犯罪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另外,举办了2期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已按要求向市普法办报送了2017年度普法工作情况和年度普法计划,向社会公布了2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结合案例贴近群众生活对群众进行普法。举办集中法治宣传活动1场,并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平台进行普法。通过领导干部学法与普法,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与群众法律基本素养同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大提升。2017年度我镇因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率为0,远远低于“不超过25%”的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完善:一是要尽快实现对《行政执法证》的动态管理;二是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仍需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尚待完善。
三、未来的工作设想
2018年,我镇要继续学习领会、深入贯彻实践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目标要求,努力推进全镇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力度。继续抓好《洪梅镇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的贯彻落实,制定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积极谋划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的有序推进。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探索建立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评估相结合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扩大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对行政决策的覆盖范围,力促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文明透明完备。
四是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现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推进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一体建设。
五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全面建成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六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等形式,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对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认识,吸引、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到法治建设当中来。
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