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46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洪梅花儿朵朵学生接送站消毒的复用餐饮具(饭碗)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莞市洪梅花儿朵朵学生接送站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饭碗)(规格:套装,消毒日期:2019-09-09)产品,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洪梅花儿朵朵学生接送站未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责令其整改,并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接送站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接送站认为该批次复用餐饮具(饭碗)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消毒柜消毒灯使用时间长,消毒效果未达标导致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