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42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洪梅崇苗蔬菜档经营的“菠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莞市洪梅崇苗蔬菜档经营的“菠菜”(购进日期:2019年7月8日),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洪梅崇苗蔬菜档经营毒死蜱项目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对超标蔬菜进行主动召回,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档减轻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19】241029135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档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档认为该批次食用农产品是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因此毒死蜱项目不合格,不是该档导致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供货商所在辖区监管部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