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
2021-10-08 09:18
-
来源:
中国东莞洪梅街道栏目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4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洪梅华迪副食店销售的“鸡蛋”产品
(一)东莞市洪梅华迪副食店档销售的鸡蛋,甲硝唑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鸡蛋”。 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鸡蛋”81斤,实销81斤,全部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