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洪梅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洪梅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2401),涉及我镇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食堂消毒的复用餐饮具(分菜碟)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食堂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分菜碟)(消毒日期:2022-05-31)产品,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食堂未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责令其整改,并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食堂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食堂认为该批次复用餐饮具(分菜碟)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消毒柜消毒灯使用时间长,消毒效果未达标导致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洪梅分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