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4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洪梅清明鱼档销售的“草鱼(淡水鱼)”产品
(一)东莞市洪梅清明鱼档销售的“草鱼(淡水鱼)”产品(进货日期:2022-10-11)“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草鱼(淡水鱼)”。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批次“草鱼(淡水鱼)”共98公斤,实销98公斤,全部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档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