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75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洪梅宸瑜光鸡档销售的“三黄鸡肉”产品
(一)东莞市洪梅宸瑜光鸡档销售的“三黄鸡肉”产品(进货日期:2023-09-08)“磺胺类(总量)”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上述批次的“三黄鸡肉”。当事人称被抽检批次的“三黄鸡肉”已销售完,没有库存。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洪梅永发粮油店销售的“压榨花生油”产品
(一)东莞市洪梅永发粮油店销售的“压榨花生油”产品(生产日期:2023-06-25)“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压榨花生油”共3.5KG待销售,我局依法暂扣上述批次“压榨花生油”3.5KG。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压榨花生油”276KG,已销售272.5KG,剩余库存3.5KG被我局暂扣。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