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洪梅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2402号)
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洪梅分局组织开展餐饮、销售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食品4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3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洪梅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使用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
1.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
2.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洪梅分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