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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洪梅镇黎洲角村夏汇路口旁原湿地农庄地块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 2024-06-12 18:00
  • 来源: 中国东莞洪梅街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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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方委托东莞市洪梅镇招投标服务所(下称“挂牌方”)以网上竞价方式对东莞市洪梅镇黎洲角村夏汇路口旁原湿地农庄地块进行网上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标的位置

标的物名称    及内容

标的物  面积   (m2

出租(月)

起始价

(元/月)

增价 幅度

(元)

竞投   保证金

(元)

东莞市洪梅镇

洪梅镇黎洲角村夏汇路口旁原湿地农庄地块招租

2000

24 

14000(不含税)

1000

28000

二、情况说明

该用地位于洪梅镇黎洲角村夏汇路口旁,属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此次招租范围为原湿地农庄地块,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现状租赁中,权属清晰。本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招租,标的出租的实际面积如与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

三、竞投资格

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单独竞投。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投: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四、使用要求

(一)承租户不得将土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土地。

(二)竞标人竞得后要自行负责与原租户协商解决交接相关事宜,并承担地块上现状构筑物和建筑物清拆工作。

(三)若甲方或市等上级政府部门需要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出租物业,租赁合同即行终止,乙方须无条件退回租赁场地给甲方使用,但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由乙方负责构筑物和建筑物清拆工作,对土地进行原状恢复,甲方对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五、现场查勘

(一)查勘时间:2024年6月17日

(二)查勘地址:东莞市洪梅镇黎洲角村夏汇路口旁

(三)联系人:吴先生

(四)联系方式:0769-88089137 

(意向竞投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

   六、竞投信息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auct.ggzy.dg.gov.cn/zhjy/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交易的具体要求可详见《网上挂牌交易须知》。竞投申请人可在交易网下载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挂牌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投。

本项目网上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交易只要满足一个或一个以上竞投申请人、竞投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

七、挂牌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5日。

(二)报名和缴交保证金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5日17:00(缴交竞投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

(三)报价期限:2024年6月26日9:00至2024年6月26日11:00。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八、保证金缴退情况

(一)竞投申请人登录提交竞投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公告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交竞投保证金。每笔竞投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项目。竞投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竞投申请人名称一致。

(二)网上交易结束后:①竞得人须凭委托方出具的《关于同意退还竞投保证金的函》和竞投保证金汇款凭证、竞投保证金退款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向挂牌方提出申请,经受理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无息退还原账户;②不符合竞投条件或未成交的竞投申请人须在系统提出退款申请,经受理后无息退还原账户。

(详见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fwzn/detail?id=153236380552529920)。

九、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一)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和挂牌方预约,竞得入选人持竞投申请时所提供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到洪梅镇招投标服务所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竞得入选人资格,竞得入选人所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所缴付的保证金将由委托方向挂牌方申请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二)竞得入选人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土地租赁协议》。竞得入选人未按约定期限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等情况即被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并向挂牌方申请将竞投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竞得入选人所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款项缴交情况

(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一季度租金收取,在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缴到委托方指定的账户上,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东莞市财政局水乡分局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牛墩支行 

账    号:020010190010******

(二)本项目不设免租期。租金按季度收取,并应于每季度首月3日内足额缴交当季租金(含税金)。租金缴到委托方指定的账户上,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东莞市财政局水乡分局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乡支行

账    号:520003301******

(三)首季租赁款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之后,按合同约定时间缴交。

竞得人逾期未缴交履约保证金和首季租赁款等情况即被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和《土地租赁协议》。

十一、项目移交

项目移交时间按委托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标的物为空置状态的,以现状交付;标的物为原有租户的,以原租户清场后空置状态交付。

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竞得人自行办理,挂牌方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

十二、其他事项

(一)委托方承诺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挂牌按标的现状交易,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挂牌人及委托人不保证交易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竞买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至标的物现场查勘,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二)挂牌方及交易平台以诚实信用原则公告交易项目信息,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交易项目的权利、现状瑕疵担保以及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签订合同等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委托方与竞得人承担。

(三)竞投申请人相关注意事项。

1. 竞投申请人可选择输入账号密码或粤省事(微信扫码认证)登录系统提交意向申请。一经提交意向申请,则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登录网址:https://auct.ggzy.dg.gov.cn/zhjy/HomePage/list。

2. 竞投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在系统上传符合竞投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3. 竞投申请人须自行了解是否具备租赁资格,如不具备租赁资格参与竞拍的由竞投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投申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投申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还须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土地租赁协议》版本,竞投申请人竞得的标的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4. 竞投申请人报名前应自行至标的物现场查勘,一旦办理报名手续视同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并视同已确认及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现状、权属情况及周边配套等情况,并已根据自身经验对市场现状及未来预期做了充分地研判,竞投申请人保证自行承担其市场风险。竞投申请人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被原租户(使用人)占用、周边环境和设施等情况提出异议、解除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5. 竞得人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出租物业进行转包、分包,如竞得人擅自转包、分包的,竞得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委托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业,竞得人须按《土地租赁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向委托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全部赔偿责任。不可将该项目的物权含经营权及相关证件、附属设施等进行抵押、转让、质押、担保及其它严重限制该项目权利的行为。

6. 承包期间,竞得人必须获得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同时取得消防部门的有关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7. 竞得人须严格履行出租物业的使用性质、功能,不能将出租物业作“三合一”(即工作场地、仓库、宿舍)混合使用,或用于其它不合规的经营项目。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物业。

(四)出租物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挂牌方不承担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挂牌方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五)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委托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装修免租期约定:竞得人如对出租物业进行改造,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须与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之约定执行。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且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

(八)本次网上挂牌交易仅接受网上竞投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投申请和竞投报价。

(九)租赁协议原则以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签订主体。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土地租赁协议》。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开发管理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众路6号

联系人: 吴荣昌

联系电话: 0769-88089137

                                                                                                    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开发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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