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张秀怡等4名同志到洪梅镇事业单位工作,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岗位代码 | 姓名 | 学历学位 | 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 综合成绩 |
1 | 0937 | 张秀怡 | 本科学士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82.58 |
2 | 0938 | 曾宇姗 | 本科学士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79.35 |
3 | 0939 | 刘洁彤 | 本科学士 | 四级编导 | 83.23 |
4 | 0940 | 陈盈盈 | 本科学士 | 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 | 76.88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洪梅镇党建工作办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4月26日(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洪梅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受理电话:0769-81336848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府前街1号
邮编:523160
东莞市洪梅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