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现代化产业园区(南栅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的批前公示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6,本区域含有2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2024年8月,我镇完成了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现代化产业园区(南栅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成果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成果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现代化产业园区(南栅城中村片区)位于虎门镇南部,紧邻滨海湾大道和广深沿江高速。园区范围北临广济河、东临磨碟河、南至广深沿江高速、西至滨海大道,总面积约377.06公顷(5656亩)。

  二、规划内容

  (一)用地布局:园区范围内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用地面积总计约104.31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28%。靠近滨海湾大道沿线布局居住,沿自然山体布局园区集中配套设施,配建保障性住房、社区商业、教育、文化、医疗、体育、交通等设施。

  (二)开发容量:产业用地容积率3.5至4.0,开发量约445.64万平方米(其中预留建筑量356.44万平方米、现状保留建筑量89.20万平方米)。

  居住用地容积率2.0至4.1,开发量约112.69万平方米(其中预留建筑量95.02万平方米、现状保留建筑量17.67万平方米)

  商业用地容积率4.0,开发量约2.05万平方米(为预留建筑量)。

  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1.2,开发量约2.06万平方米(为现状保留建筑量)。

  (三)路网体系:规划形成“三横三纵”路网框架,三横分别为上南路、富民路、沿海公路;三纵分别为滨海大道、捷南路、民昌路。园区道路总路网密度8.18km/km²,次支路网密度达到国家规范及《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工业区的要求。

  (四)单元划分:园区内划分20个单元,其中政府主导单元10个,原权利人自改单元10个。

  三、公示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6日

  四、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现代化产业园区(南栅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成果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and.dg.gov.cn )及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dg.gov.cn/hume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社区公告栏。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展示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1 号楼虎门镇城市更新中心”(邮编52390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现代化产业园区(南栅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虎门镇城市更新中心,联系电话:85510227。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虎门镇城市更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附件1: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现代化产业园区(南栅城中村片区)区位图.JPG

             附件2: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现代化产业园区(南栅城中村片区)区位图用地模拟方案图.jpg

             附件3: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现代化产业园区(南栅城中村片区)区位图片区街坊控制导则.jpg

                  关于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现代化产业园区(南栅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的批前公示.pdf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7日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6
中国东莞虎门街道栏目_中国东莞虎门街道栏目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14,本区域含有4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14
拼音 简体
重置
声音开关
声音开关
语速
语速
阅读方式
阅读方式
配色
配色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说明
更多服务
读屏专用
退出服务
导航区 ALT+1
视窗区 (15) ALT+2
交互区 ALT+4
列表区 ALT+5
正文区 ALT+6
服务区 ALT+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