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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 17:46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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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我镇完成了东莞市虎门镇东部现代化产业园区(东部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成果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成果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东莞市虎门镇东部现代化产业园区(东部城中村片区)位于虎门镇东部,紧邻芦花坑水库和广深高速。园区范围北临怀德路、东到芦花坑水库、南至长安镇横圳水库、西至凤翔路,共涉及居岐、树田、村头和怀德四个社区,总面积约119公顷(1785亩)。
二、规划内容
(一)用地布局:园区范围内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用地面积总计约63.95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59%。靠近太安路沿线布局居住,沿园区中部农用地北侧布局园区集中配套设施,配建保障性住房、社区型文化、医疗等设施。
(二)开发容量:产业用地容积率3.5至4.0,开发量约227.01万平方米(其中预留建筑量218.16万平方米、现状保留建筑量8.85万平方米)。
居住用地容积率3.5,开发量约19.74万平方米(为预留建筑量)
商业用地容积率2.0,开发量约2.74万平方米(为保留建筑量)。
(三)路网体系:规划形成“四横两纵”片区骨架干道路网,四横分别为怀德路、振兴路、居岐路、树田路;两纵分别为凤翔路、人民路。园区道路总路网密度9.63km/km²,次支路网密度达到国家规范及《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工业区的要求。
(四)单元划分:园区内划分13个单元,其中政府主导单元6个,原权利人自改单元4个,公开招引实施主体单元3个。
三、公示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30日
四、东莞市虎门镇东部现代化产业园区(东部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成果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and.dg.gov.cn )及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dg.gov.cn/hume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虎门镇树田社区、居岐社区、村头社区、怀德社区公告栏。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展示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1 号楼虎门镇城市更新中心”(邮编52390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虎门镇东部现代化产业园区(东部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虎门镇城市更新中心,联系电话:85510227。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虎门镇城市更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附件1:东莞市虎门镇东部现代化产业园区(东部城中村片区)区位图.jpg
附件2:东莞市虎门镇东部现代化产业园区(东部城中村片区)用地模拟方案图.jpg
附件3:东莞市虎门镇东部现代化产业园区(东部城中村片区)区位图片区控制导则.jpg
关于东莞市虎门镇东部现代化产业园区(东部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的批前公示.pdf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