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逾期超六个月未年审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2024年第8期)
-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7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
2024-10-17 16:30 -
来源: 本网 -
【字体: 大、中、小】 打印 -
分享到: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6,本区域含有2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6
经查,粤SM0632等5辆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上述被注销营运车辆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注销逾期未年审超6个月车辆道路运输证名单(2024年第8期).xls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7日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7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