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宁社区党委关于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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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19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虎门镇大宁社区党委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9月5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宁社区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社区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开展专项约谈,做到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专项研究整改措施、全面强化督查督办、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财务室,负责整改工作情况收集梳理、整改工作会议筹备等,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开展。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市巡察组提出的21条问题,分别涉及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大宁整改领导小组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问题清单进行了梳理,划分到主管领导和部门,要求两委干部和各部门明确主体职责、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并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盯住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针对“重大事项审核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按照镇农林水务局(社资)的指引完成补办手续。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涉及工程项目的流程审批和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确保社区所有重大事项按规执行。

   (二)针对“下属单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清理“空壳型”公司。该注销的注销,该转让的转让。二是加强现存公司的管理。经过集体研究,对有存续必要的企业,需每月向社区提交会计报表,由社区财务每月进行审核。

   (三)针对“应收账款追收不力”的问题。社区及时整改,一是组织人员进行积极追收,能收尽收,保障集体利益。二是对实在未能收回的,申报重大事项审查,作坏账核销处理。

   (四)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现金使用规定。二是责任人要重视和熟悉财经纪律,规范现金的管理和使用,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现金支付制度规定执行。三是严格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规范“白条单”管理,严格杜绝“白条单”现象。四是按照镇农林水务局(社资)现行规定,社区将推行二维码收款管理,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其下属单位开通本单位名义的收款二维码,停车场等委托第三方收费的除外,并报镇农林水务局(社资)备案。

   (五)针对“票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要求相关工程等费用补开发票。二是社区将压实各集体经济组织加强票据支付管理,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科学理财水平。

   (六)针对“违规借出借入款”的问题。针对该名居民逾期未归还欠款行为,社区采用法律手段进行追讨。

   (七)针对“违规收费”的问题。停止了该项收费。

   (八)针对“合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成了合同规定增加费用的追讨。二是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九)针对 “集体资产违规分租转租”的问题。一是社区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发改〔2024〕110号)及《关于虎门镇委镇政府工作会议纪要》(虎党政〔2024〕10号)有关的工作指引,建立《转租分租管理台账》。根据承租方不同的情况分别进行协商、收回、清退及由优质企业直接承租等处理。二是将根据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全面筛查,并研究设置准入条件,杜绝二手房东承租集体厂房。

   (十)针对“集体资产闲置”的问题。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走出去,引进来”、“商引商”的模式,发挥现有资源,加大与现有企业的沟通交流。二是加强为企业服务意识,营造良好营商氛围。

   (十一)针对“对占用土地行为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核实情况,对的确存在超出合同面积的租赁者按合同条款追缴地租。二是对加建的铁皮房进行了拆除处理。

   (十二)针对“违规转让集体土地”的问题。经虎门自然资源部门确认,不属于违规转让集体土地的问题。

   (十三)针对“集体资产交易未上平台”的问题。一是及时将集体资产重新上平台招租。二是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思想意识。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将物业争取做到提前3个月立项,减少空档期。

   (十四)针对“招投标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社区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杜绝不规范招投标行为。二是及时利用“企查查”等先进手段对投标公司资质和关联关系进行严格审核。

   (十五)针对“工程项目验收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社区严格执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镇街(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并采用附件3《建设工程验收报告》规范填写相关内容。二是明确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验收管理,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

   (十六)针对“工程项目造价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社区落实规定工程及单项采购的金额为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由专业资格人员参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编制工程造价文件。二是严格执行镇农林水务局新出台的《虎门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小额、零星及紧急工程建设指引》的规定。

   (十七)针对“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问题。一是按照市实施办法,除即时结清的工程外,其余工程均按要求签订合同,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按照镇农林水务局制定《虎门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小额、零星及紧急工程建设指引》进行组织实施。三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召开学习培训会议,提高风险和管理意识。

   (十八)针对“工程款支付不规范”的问题。社区已于2019年底规范了工程款支付,杜绝了“白条单”出现。

   (十九)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追缴涉及私车公养的费用,目前已全部追缴完毕。二是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加强学习,增强各职能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三是规范公车管理制度,已出台《大宁社区公车管理制度》、《大宁社区公车维修及加油报销管理规定》、《部门公车使用登记表》等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

   (二十)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一是停止违规发放津补贴。二是对已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追缴。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控审批流程。

   (二十一)针对“社区干部及其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一是要求相关人员注销或转让法人代表或股东身份。二是社区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公私不分、政商关系不清等违规甚至违纪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整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刀刃向内,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有机统一,扛稳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实事求是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二)严格标准要求。坚持以上率下,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将巡视整改同“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工作不松。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持续跟踪,定期报告整改进度。以追责问效抓好抓实整改工作,对推卸责任、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坚决问责。

   (三)强化成果运用。把解决巡察反馈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统筹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长期坚持的治本之策,有效衔接“当下改”和“长久立”,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大宁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551988;电子邮箱:693925182@qq.com;邮政信箱: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建设路28号大宁社区居委会纪检;邮政编码:523930。



                                                                                                                                中国共产党大宁社区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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