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安全隐患曝光](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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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镇安全隐患曝光](第3期)


为贯彻落实虎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切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持续深化事故隐患公开公示工作,镇安委办将定期对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单位给予曝光,警示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操作规范,全面消除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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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名称:深圳市某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该作业场所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未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未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使用非防爆型线路和电气设备。该作业场所设有1台分散机,未设置在单独的防火分区,分散机未设置防静电措施,未按要求使用防爆插座。且附近20米处设有居住26人的宿舍。


处理结果:涉嫌危险作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二、


场所名称:东莞市虎门镇某某化肥店


隐患情况:店内摆放电瓶车。


处理结果:责令该店铺立即整改,并进行安全教育。



三、



场所名称:东莞市某某印花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室内存放电瓶车。


处理结果: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



四、


场所名称:某建筑工地


隐患情况:一期吊篮停放位置不平稳。


处理结果:已整改完毕。




场所名称:某某雪糕超市批发配送


隐患情况:使用的燃气胶管老化与减压阀残旧。


处理结果:已更换燃气专用金属管和减压阀。



六、





场所名称:东莞市某某物流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检验检测。


处理结果: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处理。



七、



场所名称:东莞虎门某某中医诊所


隐患情况:使用明火煮食。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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