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7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
2022-11-11 11:33 -
来源: 本网 -
【字体: 大、中、小】 打印 -
分享到: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为进一步加强对东莞市虎门镇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科学地指导名镇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我镇组织编制了《东莞市虎门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2-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规划审批程序要求,在报市人民政府审议前,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重点内容:
(一)界定保护底线。为保护和延续历史镇区整体格局,根据虎门城镇变迁及发展演变,共划定69.18公顷的名镇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5.53公顷、建设控制地带63.65公顷),同时划定环境协调区101.53公顷。
(二)明确保护对象。开展镇域范围保护要素普查,摸清保护家底,实现保护要素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将7处历史地段(含1处传统村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6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157株古树名木、3处军事建筑及设施、8处古墓葬和烈士墓、2处桥涵码头和交通道路、5处水利设施及其附属物纳入保护对象。同时明确次一级保护对象,将28处历史建筑(线索)作为后备资源,并实行1年的预保护制度。
(三)提升价值特色,创新活化利用。提出“一核一环两心三带”的历史文化展示结构,同时对名镇保护、历史地段、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提出活化利用指引。
二、公示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2月3日。
三、规划成果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dg.gov.cn/)、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hume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1号楼城市规划展览馆大厅1楼公示栏;
(三)报纸公示:东莞日报;
(四)电视台播放:东莞市广播电视台连续三天。
四、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1.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2.网站留言;
3.发送电子邮箱到85510632@163.com(东莞市虎门镇规划管理所电子邮箱);
4.将意见邮寄到“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1号楼规划管理所”(邮编52390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虎门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2-2035年)》公众意见);
(二)有效的公示意见与建议,应满足以下的条件:
1.反馈人基本情况: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2.调整范围内与本次调整内容相关的意见内容:要求简洁、明确、具体。
3.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还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辅助材料。
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公示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五、联系方式:东莞市虎门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5510632。
六、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虎门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书面申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听证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二)听证申请应载明以下内容:
1.听证受理单位的名称;
2.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与本次规划内容相关)、依据及理由;
3.提交申请的日期;
(三)利益关系人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当在申请上签名或盖章。
受理单位收到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
关于《东莞市虎门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2-2035年)》的批前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