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东莞市虎门镇行政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3街坊调整的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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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虎门镇行政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3街坊调整方案通过审查,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虎门镇行政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3街坊,调整范围位于连升路西侧、虎门大道以南,临近市轨道交通2号线虎门大道站,面积约5.23公顷。

  二、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局部调整。

  (一)道路调整:3-2地块内新增一条宽度为15米的公共道路。

  (二)用地调整:(1)3-1地块用地性质从市属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文化娱乐用地;(2)按轨道征地范围,同步落实3-7、3-8、3-9、3-10地块为轨道交通用地。

  (三)指标调整:(1)项目属划拨的公益性用地,具体建设指标以“—”表达;(2)街坊内停车位指标以“—”表达。

  (四)技术修正:根据相关要求,明确3-1地块配建设施,修正图则内地块禁开口距离、建筑后退红线及街坊周边竖向标高,并新增相关规划控制要点。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虎门镇行政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3街坊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查询。


附件:

【20230512】【调整后】用地规划图(2000)2023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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