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东莞市虎门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2-2035年)》的批后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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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重点:

         (一)界定保护底线。为保护和延续历史镇区整体格局,根据虎门城镇变迁及发展演变情况,选择虎门寨区域作为历史镇区,共划定94.95公顷的名镇保护范围 (包括核心保护范围16.0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78.91公顷),同时划定环境协调区145.21公顷。

         (二) 明确保护对象。开展虎门镇域范围保护要素普查,摸清保护家底,实现保护要素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将5处历史地段(含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传统村落)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6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0外历史建筑7北物质文化博史义157楼古名处命文物、3处红色革命文物、3处红色革命遗址(线索),5外工业遗产 (线索) 3处军事建筑及设施 (线索)、8处古墓葬和烈士墓 (线2外桥涵码头和交通道路 (线索)、5外水利设施及其附属物 (线索)纳入保护对象。同时明确次一级保护对象,将23处推荐历史建筑 (线索)51处历史文化遗产后备资源作为后备名录,实行预保护制度。

         (三)提升价值特色,创新活化利用。

        本次规划在宏观层面提出“一核一环两心三带”历史文化展示结构,在微观层面分别对历史镇区、历史地段、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 (线索)等提出具体的活化利用措施。

附件:保护规划公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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