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5,本区域含有3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虎门镇栏目 > 专题 > 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城乡规划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5
关于“以纯集团营销研发总部大湾区国际时尚谷(一区)”批后公告
-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7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
2024-03-27 10:48 -
来源: 本网 -
【字体: 大、中、小】 打印 -
分享到: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6,本区域含有2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6
项目名称:以纯集团营销研发总部大湾区国际时尚谷(一区)
用地单位:东莞时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东莞市虎门镇白沙社区
用地面积:70796.14平方米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规字第2022-03-1009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441900202211600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2023-03-0003至0015号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总建筑面积253395.6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8201.26平方米,容积率2.8;由6栋研发楼,1栋技术推广中心,2栋商业、宿舍楼,1栋电房,1个门卫室,2个地下室围合而成;最大15层,最高57.75米。
公告附件: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规字第2022-03-1009号.pdf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41900202211600号.pdf
以纯集团营销研发总部大湾区国际时尚谷(一区)总平面规划图_t3.pdf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7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