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我镇娱乐场所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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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我镇娱乐场所日常监管,规范行业生产经营活动,虎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场所违法经营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

       行动中,我办重点查处娱乐场所是否持有有效《娱乐经营许可证》;是否在上午8时至凌晨2时以外的时间营业;场所内容纳的消费者是否超过核定人数;大厅、包厢等经营区域内是否有未成年人;歌曲点播系统的服务器是否链接至境外曲库;歌曲点播系统其屏幕画面、语言文字、歌词曲目等是否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内容;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和音像制品是否为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是否未经批准聘请演出团体和个人在场内从事表演活动等。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场所,我办当即立案查处。据统计,我办共出动执法人员239人次,检查歌舞娱乐场所81间次,立案查处两间无证歌舞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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