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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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可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贴,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条件: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3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领取。

应提交材料:

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条件人员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基本身份类证明、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原件经当场核对后退回。)

申请程序:

备齐资料→自主选择到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拨到补助对象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其他事项:

补贴的申领受理期限为补贴对象实现稳定就业(即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次日起1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补贴对象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其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虎门镇办理地点:虎门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69-8510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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