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应急管理分局组织开展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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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我镇各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结合省厅文件《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通知》(粤减灾办〔2020〕6号),12月1日起,虎门应急管理分局组织人员到各社区指导督查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进展情况。

       检查组对各社区开展全面督导,对标对表督查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一是落实各社区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组织体系,成立防灾减灾救灾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防灾减灾救灾制度,编制灾害应急预案;二是督导各社区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建立本辖区灾害风险、隐患点台账,并制作灾害风险地图;三是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平灾结合、就近避难”的原则,指导社区综合利用村(居)委会办公场所、文化活动中心、广场、公园等地势较高、结构稳固的场所,因地制宜设置避难场所,并张贴应急疏散路径示意图、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分区示意图以及应急避难场所标志;四是督促各社区设立应急指挥中心,并建立应急通讯录,明确脆弱人群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落实脆弱人群结对帮扶救助措施;五是加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力度,印发明白卡、小册子,并利用宣传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六是督促落实配置大喇叭、警报器及应急照明等设施设备,落实专人管理维护。

       检查组要求各社区必须抓紧建设进度,完成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标准化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全面提升“防大灾、抢大险”能力。12月份以来,镇应急管理分局对各社区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共开展督导检查6次,派出督查人员24人次,检查社区8个,指导督促各社区落实落细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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