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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03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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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4 17:28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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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84号)公开的情况表,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虎门刘建平蔬菜店销售的“长豆角”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东莞市虎门刘建平蔬菜店销售的“长豆角”(购进日期:2023-8-30)经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违法所得伍拾肆元(¥54元);2、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处叁仟元(¥3000元)的罚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3〕031108249号)
(三)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次“长豆角”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当事人销售和储存场所的卫生条件、温湿度都符合食品经营的相关要求,且在销售过程中,没有添加过任何非法添加剂。因此,该批次“长豆角”抽检不合格,不是在当事人销售过程中造成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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